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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1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淦雄先生、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6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范荣先生、郑建江先生、赵建青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范荣先生、郑建江先生、赵建青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

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李建辉先生在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建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李建辉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淦雄先生,出生于1969年2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3月,曾任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雄塑环保板业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九龙盛世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政协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届执委会副主席(副会长)、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投资企业商会负责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溪南镇青年体育协会负责人。

黄淦雄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822,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9.35%),另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49.07%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68.42%的股份表决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淦雄是董事黄锦禧之子,董事黄铭雄之兄,黄锦禧、黄铭雄二人为黄淦雄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黄淦雄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淦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锦禧先生,出生于1949年6月,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龙江镇龙江中学,高中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3月,曾任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兼任佛山市顺德区高誉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嘉晖房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佛山市雄毅房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黄锦禧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667,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9.82%),是董事黄淦雄、董事黄铭雄的父亲,黄锦禧、黄铭雄二人为黄淦雄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锦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黄铭雄先生,出生于1971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先后参加清华大学等学校的著名企业家进修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明。1998年10月至2003年3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2003年4月至今受聘于公司,任采购总监;2014年11月28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兼任公司党支部书记、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佛山市南远鸿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协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雄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黄铭雄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315,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6.55%),通过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195,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70%),是董事黄锦禧之子、董事黄淦雄之弟,黄铭雄、黄锦禧二人为黄淦雄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铭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彭晓伟先生,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皇家大学(ROYAL ROADS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在职工商管理博士毕业。1996年9月至1998年9月,受聘于广州市龙发企业有限公司,历任质量管理专员、管材车间主任。1998年10月至2003年3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2003年4月起受聘于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第十届理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硕士(MIB)指导老师。

彭晓伟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5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晓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吴端明先生,出生于197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商学院大专学历,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本科学历,2012年5月获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1992年4月至1994年3月受聘于顺德区龙江镇街道办事处下属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994年4月至2002年12月受聘于顺德区龙江镇投资管理公司,从事财务审计工作;2003年1月至3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同年4月受聘于公司,历任主办会计、会计主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吴端明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4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端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蔡城先生,出生于1965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取得工程技术中级工程师资格证。1988年至1998年受聘于广州冠华塑料制品厂,历任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及技术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10月至2003年3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2003年4月至今受聘于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蔡城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4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荣先生,出生于1963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1995年至1999年先后任广州天河会计师事务所(后改制为广州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所长助理、所长;2000年至2008年任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至2010年任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1年-2017年曾任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范荣先生2010年5月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郑建江先生,出生于1967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士学位;2003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4年5月毕业于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获比较法硕士学位。1989年8月至1994年3月,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法律顾问、法律室主任;1994年4月至2003年12月,任广东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广东省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6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曾兼任深圳市海斯比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淑女屋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起兼任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郑建江先生2010年8月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赵建青先生,出生于1965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学历。198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高分子化工专业,获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聚合反应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1989年6月起在华南理工大学高分子系任教至今,2000年5月被聘为教授,2001年1月被聘为博士生导师,2003年至2008年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00年至2013年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系主任。兼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建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赵建青先生2015年12月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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