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GR201812000494
发证时间:2018年11月23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公司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缴纳,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2000494)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