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
司(下称“利安隆中卫”)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了变更
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制造(凭许可证经
营)、销售;化学工程研究及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化学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制造(凭许可证经营)、
销售;化学工程研究及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热力供应;非
金属废料和碎屑(粉煤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利安隆中卫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中
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章程修正案备案同时完成。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