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一、首发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08号文核准,根据
《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 29号),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88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7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募集资金总额188,651,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22,054,5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6,597,2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0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首发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开户情况如下: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23252 00014670677 | 166,597,200.00 | 高效率、高可靠、高功率密度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三、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鉴于首发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帐户余额6,902.91元已转出。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