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公司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988,66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32 米奇
2 01*****023 米嘉
3 08*****342 浙江实地东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64 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
5 02*****885 米超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
咨询联系人:李福文、曾庆利
咨询电话:0530-2263536
传真电话:0530-226353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