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以下简称“本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于2019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现将后续进展公告如下:
一、 本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自2019年2月19日至本公告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7,100万元、美元500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自2019年2月19日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赎回、新增、尚未到期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理财产品发行机构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赎回情况及实际收益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 存利盈B款 | 美元150万元 | 2019年1月23 | 2019年4月23 | 保本收益型 | 2.93% | 于2019年5月20日 |
公司 | 日 | 日 | 赎回,收回本金及利息美元1,510,947.95元 |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汇利丰”2019年第426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人民币4,000万元 | 2019年1月23日 | 2020年1月17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4.10%或4.05% | 未赎回 |
3 | 招商银行杭州滨江支行 | 点金池7001 | 人民币1,800万元 | 2019年2月14日 | 随时可取 | 保本浮动收益 | 2.10% | 于2019年2月26日赎回,收回本金及利息人民币18,012,427.40元 |
4 | 浙商银行杭州滨江支行 | 99B2B00026-单位-外币定期市场协议定价存款(高端) | 美元100万元 | 2019年3月7日 | 2019年3月14日 | 保本固定收益性 | 2.22% | 已赎回,收回本金及利息 美元1,000,431.67元 |
5 | 浙商银行杭州滨江支行 | 定期存款 | 美元100万元 | 2019年3月14日 | 2019年3月21日 | 保本固定收益性 | 2.22% | 已赎回,收回本金及利息美元1,000,431.67元 |
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利盈B款 | 美元150万元 | 2019年3月15日 | 2019年6月13日 | 保本收益型 | 3.04% | 于2019年5月20日赎回,收回本金及利息美元1,507,594.52元 |
7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3,000万元 | 2019年3月25日 | 2020年3月24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3.99%或4.09% | 未赎回 |
8 | 浙商银行杭州滨江 | 定期存款 | 人民币3,000万 | 2019年4月9日 | 2020年4月9日 | 保本固定收益性 | 3.915% | 未赎回 |
支行 | 元 | |||||||
9 | 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 | 按期开放保本理财 | 人民币500万元 | 2019年4月12日 | 2019年4月23日 | 保本收益型 | 2.00% | 已赎回,收回本金及利息 人民币5,003,013.70元 |
10 | 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 | 按期开放保本理财 | 人民币600万元 | 2019年5月16日 | 2019年6月10日 | 保本收益型 | 3.05% | 已赎回,收回本金及利息 人民币6,012,534.25元 |
1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利盈B款 | 美元150万元 | 2019年7月9日 | 2019年10月7日 | 保本收益型 | 3.04% | 未赎回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除上述列明的本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外,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均符合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1日、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且公司均已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18年1月15日、2019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2019-007)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9、2018-066、2018-087、2018-091、2018-096、2018-097、2018-113、2018-115、2018-117、2018-123、2018-125、2018-141、2019-013)。
自2019年2月19日至本公告日期间,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0,600万元,美元3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额度和投资期限。
三、备查文件
1、交易证明文件。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