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东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尚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以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公司股东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泰信”)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905,000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41%;股东浙江尚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志投资”)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19,121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02%;若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收到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6月21日,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减持计划期间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1 | 成交均价(元/股) |
华睿泰信 | 集中竞价 | 2019年4月22日 | 40,000 | 0.0208% | 16.13 |
集中竞价 | 2019年4月23日 | 40,000 | 0.0208% | 15.13 | |
集中竞价 | 2019年4月24日 | 60,000 | 0.0312% | 15.18 | |
集中竞价 | 2019年4月25日 | 20,000 | 0.0104% | 15.31 | |
集中竞价 | 2019年4月26日 | 10,000 | 0.0052% | 14.42 | |
合计 | 170,000 | 0.0883%注2 | -- | ||
尚志投资 | 集中竞价 | 2019年4月22日 | 60,000 | 0.0312% | 16.11 |
集中竞价 | 2019年4月24日 | 40,000 | 0.0208% | 15.17 | |
集中竞价 | 2019年5月13日 | 110,000 | 0.0571% | 12.74 | |
集中竞价 | 2019年5月14日 | 2,800 | 0.0015% | 12.7 | |
集中竞价 | 2019年5月16日 | 67,900 | 0.0353% | 12.79 | |
合计 | 280,700 | 0.1458%注2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3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4 | ||
华睿泰信 | 合计持有股份 | 13,360,000 | 6.9397% | 13,190,000 | 6.851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360,000 | 6.9397% | 13,190,000 | 6.851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尚志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13,199,514 | 6.8564% | 12,918,814 | 6.710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199,514 | 6.8564% | 12,918,814 | 6.71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注:1、本次减持计划发布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49名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3,885,226股,并于2019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3,885,22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01,885,226股减少至198,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5,485,300股后,公司
当前总股本为192,514,700股,此处总股本按192,514,700股计算。2、本公告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3、此处总股本按192,514,700股计算。4、此处总股本按192,514,700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1、华睿泰信、尚志投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华睿泰信、尚志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华睿泰信、尚志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