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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1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8-095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会议召集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4日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上海招商局广场南楼17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7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一)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8日、2018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上海招商局广场南楼17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上海招商局广场南楼17楼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联系人:沈国良联系电话:021-61321868转1872联系传真:021-6132186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bdoffice@bizconf.cn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八、备查文件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78”,投票简称:“会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本表复印有效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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