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东先生通知,获悉刘继东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 开始日 | 购回 交易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所持股份比例 | 解除 理由 |
刘继东 | 是 | 1,170,000 | 2017年 4月25日 | 2019年 7月17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9% | 部分 还款 |
合计 | — | 1,170,000 | — | — | — | 4.59% | — |
本次业务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继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5,4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2%,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刘继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769,99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5%,占公司总股本的2.15%。
(备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