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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天能重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建华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泽由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 健全规章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9.62%,主要是由于钢材价格持续上涨等原因所致。公司将关注钢材价格走势,加强成本控制;加强业务拓展,积极推动风电场的项目建设,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不适用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不适用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公司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回购新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税收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2.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2018年9月公司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派石建华、李泽由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 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建华 李泽由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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