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18-103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心医疗”或“公司”)于2018 年0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第8号》”)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度
1、核查对象为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披露日(2018年03月21日至2018年11月2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18年12月0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披露日(2018年03月21日至2018年11月23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变更日期 | 变更方向 | 变更股数(股) |
1 | 沙华海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8-11-05 | 卖出 | -50,000.00 |
2018-11-06 | 卖出 | -31,300.00 | |||
2018-11-07 | 卖出 | -58,700.00 | |||
2018-11-08 | 卖出 | -40,000.00 | |||
2018-11-09 | 卖出 | -26,200.00 | |||
2018-11-12 | 卖出 | -118,800.00 | |||
2018-11-13 | 卖出 | -75,000.00 | |||
2018-11-14 | 卖出 | -34,000.00 | |||
2018-11-15 | 卖出 | -106,000.00 | |||
2018-11-16 | 卖出 | -30,000.00 | |||
2018-11-19 | 卖出 | -60,000.00 | |||
2018-11-20 | 卖出 | -40,000.00 | |||
2018-11-21 | 卖出 | -40,000.00 |
2018-11-22 | 卖出 | -60,000.00 |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沙华海东先生不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为2018年09月25日,沙华海先生于2018年10月12日披露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上述股票交易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后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变更日期 | 变更方向 | 变更股数(股) |
1 | 胡振宁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2018-06-28 | 买入 | 4,300.00 |
2 | 代仁维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2018-05-21 | 买入 | 900.00 |
2018-06-19 | 买入 | 600.00 | |||
2018-08-02 | 买入 | 2,200.00 | |||
2018-09-13 | 买入 | 3,700.00 | |||
2018-10-17 | 卖出 | -7,400.00 | |||
2018-10-18 | 买入 | 7,500.00 | |||
2018-10-25 | 卖出 | -7,500.00 | |||
2018-10-25 | 买入 | 6,900.00 | |||
3 | 张佳琪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2018-06-19 | 买入 | 5,000.00 |
2018-07-19 | 卖出 | -5,000.00 | |||
2018-08-09 | 买入 | 7,500.00 | |||
2018-08-30 | 卖出 | -2,500.00 | |||
2018-11-07 | 卖出 | -5,000.00 |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
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所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披露日(2018年03月21日至2018年11月23日)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第8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