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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25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11、12 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1 日 15:00~2017 年 10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拟收购 Equinox Science,LLC50%股权的议案》,
关联股东 FENLAI TAN 先生须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议案详见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贝达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5)),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贝达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公司拟收购 Equinox Science,LLC50%股权
的议案》。
    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 FENLAI TAN 先生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拟收购 Equinox Science,LLC50%股权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
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
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须在 2017 年 10 月 10 日 17:00 时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
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格式见附件 2),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
认。
     2、登记时间:2017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00 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1100。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佳、沈剑豪
联系电话:0571-89265665,传真:0571-89265665
联系邮箱:betta0107@bettapharma.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拟收购 Equinox Science,LLC50%股权的议案                  √
    如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不可以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2017 年      月        日
附注:
1、 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
   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
   票。
2、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也
   可以平均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4、 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5、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法人股东注册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2017 年   月     日
注:
1、 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
   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
   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 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58            投票简称:贝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大会议案如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
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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