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6 证券简称:雄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雄帝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54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姜宁 | 刘秀芳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C座9层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C座9层 | ||
电话 | 0755-83309271 | 0755-83309271 | ||
电子信箱 | dongmiban@xiongdi.cn | dongmiban@xiongdi.cn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32,334,228.97 | 138,907,092.35 | 67.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345,784.84 | 24,897,121.29 | 37.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32,724,499.08 | 22,068,974.00 | 48.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7,229,187.34 | -70,523,951.44 | -66.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19 | 31.5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19 | 31.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9% | 4.21% | 1.0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24,075,249.09 | 942,788,848.18 | -1.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62,051,986.90 | 635,826,546.79 | 4.1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56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高晶 | 境内自然人 | 39.25% | 53,063,400 | 53,063,400 | 质押 | 12,000,000 | ||
谭军 | 境内自然人 | 8.70% | 11,767,834 | 0 | 质押 | 4,750,000 | ||
郑嵩 | 境内自然人 | 5.77% | 7,800,300 | 7,800,300 | ||||
贾力强 | 境内自然人 | 5.55% | 7,500,000 | 7,061,250 | ||||
谢建龙 | 境内自然人 | 4.83% | 6,531,848 | 0 | ||||
阿拉山口市天高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9% | 3,372,758 | 0 | ||||
杨大炜 | 境内自然人 | 1.59% | 2,148,900 | 1,611,675 | ||||
谭珉 | 境内自然人 | 0.89% | 1,201,10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5% | 1,150,600 | 0 | ||||
辛延军 | 境内自然人 | 0.69% | 937,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高晶和郑嵩是母子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谭军与谭珉为兄弟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身份信息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在不断优化及改进现有可信身份产品及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智慧交通与出行、数字身份的战略目标,身份识别和智慧交通二大业务板块均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二维码支付在公交领域的落地,公安、外交、金融等领域不断产生的智能化、智慧化产品需求,推动了公司业务增长,报告期公司各项工作的进展如下:
1、经营业绩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23,233.42万元,较上年同期13,890.71万元,上涨67.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4.58 万元,较上年同期2,489.71万元,上涨37.95%。 公司的总体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在公共安全、智慧交通、海外等领域的业务量迅速增长,2018 年 1-6 月新签合同量同比增长超过 120%,公司总体经营能力持续提升。
2、产品研发方面,公司不断加大科研投入,持续创新并积极探索行业前沿技术,注重技术创新与行业发展趋势相结合,深入行业客户和应用场景,实现业务与产品在细分行业领域的不断迭代和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2,751.81 万元,同比增长44.03%;新增6项专利、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拥有55项专利及10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持续进行ICAO标准的电子护照和电子ID制证设备的模块化和技术升级与迭代,报告期取得了香港电子护照项目、白俄电子护照和电子身份证项目,巩固了公司在电子护照生成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报告期将研发资源重点向行业业务数据平台倾斜,开发实施公交大数据分析平台、EID及电子护照数据采集系统、公务证件管理平台、省级一卡通互联互通云平台、TMS支付终端管理平台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发将完善公司的整体方案能力、增加业务粘性,有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智慧交通业务布局初见成效,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智慧交通业务的布局、整合和建设工作。巩固和开拓公交市场卡位优势,迎接移动支付落地带来的产品更新转化需求,报告期公司新开拓兰州、无锡等11个城市,继续扩大公司在公交业务的市场区域,保持行业领先的市场占有率;深化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以此为契机,推动业务由硬件供应商向数据提供商升级转型,与支付宝签订共建支付宝乘车码深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支付宝乘车码”解决方案。与腾讯签订“腾讯乘车码”合作协议,共同推动腾讯乘车码扫码在公共出行领域(公交+地铁)的试点与落地,参与腾讯乘车码创新业务落地后的后期运营工作,拓展新的商业模式;增加公交支付不同技术路线和模式的研究与储备,在现有卡支付、二维码支付方式上,开发预演公交人脸识别支付技术;备战NFC及虚拟卡规模应用,报告期通过雄帝葳尔产业并购基金,投资了可为信息技术。报告期还积极通过包括自行开发、探讨合作在内的多种方式加快行车调度、客流分析、电子站牌、公交数据分析平台等智能公交系统软硬件产品的准备和完善,推动公交智能化+数据信息服务的智慧出行商业模式落地。
4、身份识别及智能化业务聚焦数字身份,报告期,依托安全证件生成、识别与应用的技术优势和业务粘性,不断在公安、外交、金融、社保等垂直细分行业场景推进和落地各类智能化、信息化和智慧化应用产品和项目,积极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报告期公司不断推进护照在线管理业务,将护照在线管理业务从航空领域拓展到了外办、银行等垂直管理系统,覆盖了因公护照、因私护照两大领域,同时积极开拓地方组织系统等横向区域护照在线管理市场;加强海外市场拓展,海外项目储备不断增加,业务形态不断丰富,储备项目种类由单一安全证件类项目扩展至智慧公交项目;加大海外业务拓展力度,报告期落地了香港电子护照项目、白俄罗电子护照和电子身份证建设项目、尼日利亚2019年总统大选设备更新项目;
安全证件项目具有较强的业务粘性,白俄项目实施将为公司后期在该地区开展安全证件核验、场景应用等身份识别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开发的办理各类车驾证件的智能设备进入了交警系统试点。
报告期,公司推进数字身份业务布局,积极规划和布局线下和线上身份管理互联、线上可信身份认证服务业务,将业务重心向数字身份识别与管理方向发展。和腾讯签订数字身份合作协议,各方依托于自身的资源和平台能力、在生物认证标准、统一认证平台、大数据、云计算、征信应用等方面及领域开展合作探讨与研究,共同探索和实践物理身份与数字身份的融合应用,不断推进双方现有业务场景及新兴场景的数字化和智慧化。
5、规范运作和加强内控,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秉承及时、公平、真实、准确、 完整地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晶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