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同富邨工业园A区3栋4层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现场实际参加董事4人,委托投票1人,通讯表决1人。会议由钟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