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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数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数通”、“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先进数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
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根据公司相关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
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3)有保本约定。上述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
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的投资产品购
买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并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规模大、
信誉好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
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审部将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
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同
意意见。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
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
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泰君安证券对先进数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志达                       徐可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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