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先进数通信
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经营管理
层提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
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按照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单怀光)
独立董事: (肖淑芳)
独立董事: (苏文力)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