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展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明先生的函告,获悉李有明先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办理了股份质押展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原质押到期日 | 展期后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李有明 | 是 | 16,270,000 | 2018年8月13日 | 2019年9月12日 | 2020年8月13日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59% | 项目投资 |
本次质押展期是对2018年8月13日李有明先生与广发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进行的展期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499,3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33%,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展期交易的股份为16,2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5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3%。
截至本公告日,李有明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2,4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9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8%。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明先生所质押的股份未触及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股权质押行为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