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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奖补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奖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奖补的基本情况:

根据《宜兴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宜兴市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将逐步关停,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的宜兴工厂属于太湖一级区企业。为响应政府关于保护太湖的政策,为保护太湖作出带头示范效应,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的责任,充分享受宜兴市相关奖补政策,充分整合上市公司内部生产资源,公司及江苏宏泰决定在宜兴实施总部经济,主动申请将宜兴工厂的生产任务部分转移至湖南宏泰,部分转移至公司控股子公司创兴精细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兴”),宜兴工厂将不再生产,将打造为江苏宏泰的涂料研发基地及管理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产能整合暨子公司江苏宏泰宜兴工厂主动关停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近日,江苏宏泰与地方政府签订《化工生产企业关停协议书》,预计将获得政府奖补资金5191.896万元,上述奖补资金中的5000万元已于2018年12月29日划拨至江苏宏泰公司账户,其余资金预计在2019年1月份奖补到位。该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江苏宏泰本次获得的政府奖补部分用于转移生产购置设备、部分用于停产发生的损失、部分用于支付上海创兴加工费用、部分用于购置研发设备,建设江苏宏泰涂料研发及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可能形成长期资产,故本次奖补资金属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政府补助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2)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相关政府奖补资金将分别计入递延收益及其他收益,上述将会增加2018年度公司净资产及利润总额,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批文、协议。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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