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的通知,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李有明 | 是 | 1,600,000 | 2018年10月9日 | 2019年12月13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3%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1,600,000 | — | — | — | 1.83%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499,3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3%,本次补充质押1,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3%。
截至本公告日,李有明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7,1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9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44%。
二、其他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明先生所质押的股份未触及
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股权质押行为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