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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5

关于对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231 号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99.25万元,同比增长209.37%。但你公司的净营业周期升至269.01天,同比增长16.15%。其中:存货周转天数升至474.18天,同比增长20.84%;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周转天数为400.87天,同比增长17.81%;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周转天数为195.7天,同比增长9.03%。请补充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特殊因素,报告期内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状况是否可持续;(2)报告期内你公司的净营业周期变长的原因,其对你公司的现金流量产生的影响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3)请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你公司前述营运指标的合理性。

2.报告期内,你公司年度采购总额为42,530.20万元,同比增长3.8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经营性应付项目本期增加11,062.82万元,同比增长162.16%。请结合公司的采购业务的付款周期、应付票据等会计科目的变动情况补充说明在公司年度采购总额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该项目本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你公司披露的重大未完工项目中,江夏区黄家湖大道城市地

下综合管廊及同步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和西安渼陂湖水系生态文化修复工程的收入确认金额和回款情况、应收账款余额之间存在差异,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4.报告期内,地产景观园林业务实现收入9,335.44万元,同比下降50.72%,毛利率为19.92%,同比下降4.38%。请结合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公司的发展战略等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地产景观园林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5.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第六条第十款的规定补充披露工程项目成本的相关情况。

6.报告期内,你公司华中和西北地区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95.57%。你公司向第一大供应商常州市常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鸿园林”)采购额为2,718.11万元,常鸿园林注册地址在常州市,注册资本仅为50万元。请补充说明过去3年以来你公司与常鸿园林的交易情况以及你公司、你公司董监高与常鸿园林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报告期内,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中,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收入存在较大差异,请补充说明其合理性。另,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园林”)与你公司属于同一行业,最近2年你公司均对其存在较大金额的应收款项,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与汇绿园林具体的交易情况以及合理性,你公司及其董监高是否与汇绿园林存在关联关系。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8.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研发费用1,526.19万元,同比增长13.71%,研发人员数量为52人,同比下降28.77%。请补充说明研发费用与研发人员变动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9.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到期本期发生额4,606.64万元,与去年同期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到期发生额相同。请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2)你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保理业务的具体处理过程。

10.报告期内,你公司将预付款项-预付购房款1,190万元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请补充说明:(1)该笔款项涉及的项目是否已发生重大变化,付款进度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你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存在纠纷;(2)该笔款项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

11.报告期内,预付款项-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240.54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93.76%。请补充说明该笔款项的具体情况。

12.报告期内,你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为454人,同比下降20.21%。其中生产人员299人,同比下降29.81%;销售人员18人,同比增长100%。请补充说明:(1)请结合报告期内员工薪酬的变动情况说明员工人数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销售费用无职工薪酬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13.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代转销项税期末余额为2,792.94

万元,去年同期期末余额为零。请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一步说明本期产生大额代转销项税的原因及合理性。

14.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南京市浦口区建筑工程局期末余额为100万元,账龄为2-3年。请补充说明该笔款项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 年5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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