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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际: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证券代码:300532 证券简称:今天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今天国际”)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153,550,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3%;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0,596,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6%。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健伟先生及其胞弟邵健锋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151,700,867股,占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98.80%。鉴于邵健伟先生作出的关于未来6个月增持计划的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股东邵健伟、邵健锋在其增持前后6个月内不会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8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6.32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53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自 2016年8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63,000,000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84,000,000股。

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

8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67,200,00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151,200,000股。

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同意公司以2017年5月17日为授予日,授予88名激励对象2,829,6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154,029,600股。

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54,029,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123,223,68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277,253,280股。

公司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221.853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21.8536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77,253,280股减少至275,034,744股。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披露《关于部分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75,034,74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55,409,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9,625,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邵健伟、邵健锋、深圳市华锐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锐丰”)。

(一)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健伟及股东邵健锋、股东华锐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梁建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健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梁建平、邵健锋承诺:

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股份减持的承诺

股东邵健伟、邵健锋承诺:对于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今天国际上市后6个月内,如今天国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今天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邵健伟、邵健锋、梁建平承诺:除上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各自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其他对中小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健伟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活动。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将来以收购、兼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与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业务,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业务的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拟出售或转让其任何与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时,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业务的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健伟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来被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追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损失,本人将连带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本人将及时向公司及其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其他承诺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巍巍原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其所作承诺如下:在本人担任今天国际监事期间,本人每年各自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今天国际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今天国际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中关于监事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曾巍巍于2018年3月15日离任职工代表监事,其之前所作承诺继续有效,在原定任期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公司法》对监事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健伟先生拟在2019年8月7日起六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中期利润分配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公司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153,550,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3人,其中非国有法人股东1人,自然人股东2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备注
1邵健伟127,862,388127,862,38831,965,597注1
2邵健锋17,125,34417,125,34468,384注2
3深圳市华锐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62,6728,562,6728,562,672注3
合 计153,550,404153,550,40440,596,653

注1:股东邵健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7,862,388股,其中47,4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邵健伟担任公司董事长,其承诺“在本人担任今天国际董事期间,本人每年各自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今天国际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故股东邵健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1,965,597股。同时,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6个月增持计划的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股东邵健伟在其增持前后6个月内不会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注2:股东邵健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125,344股,其中17,056,960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邵健锋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其承诺“在本人担任今天国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各自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今天国际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故邵健锋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8,384股。同时,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健伟作出的关于未来6个月增持计划的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股东邵健锋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前后6个月内不会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注3:股东深圳市华锐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562,672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562,672股。公司董事长邵健伟对华锐丰的出资比例为68.8%,其通过华锐丰间接持有公司2.14%的股份,持股数量为5,891,118股;高级管理人员邵健锋对华锐丰的出资比例为9.6%,其通过华锐丰间接持有公司0.30%的股份,持股数量为822,017股;高级管理人员梁建平对华锐丰的出资比例为

4.4%,其通过华锐丰间接持有公司0.14%的股份,持股数量为376,758股;高级管理人员曾巍巍对华锐丰的出资比例为2%,其通过华锐丰间接持有公司0.06%的股份,持股数量为171,253股。

股东邵健伟、邵健锋承诺“在本人担任今天国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各自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今天国际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同时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6个月增持计划的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股东邵健伟、邵健锋在其增持前后6个月内不会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梁建平、曾巍巍承诺“在本人担任今天国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各自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今天国际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上述股东减持上述股份时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6、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55,409,73256.51%153,550,4041,859,3280.68%
首发前限售股153,550,40455.83%153,550,4040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1,859,3280.68%1,859,3280.6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19,625,01243.49%153,550,404273,175,41699.32%
人民币普通股119,625,01243.49%153,550,404273,175,41699.32%
三、股份总数275,034,744100.00%275,034,744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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