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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第 6 项、第 10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粤兴三道 8 号中国地质大
学产学研基地中地大楼 A701-710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2018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GUO SONG 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
206,84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87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206,84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873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28,89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1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28,89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18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券商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8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84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84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84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84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对 2018 年授信额度互相提供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8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8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8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8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8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8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郭晓丹律师、陈晋赓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
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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