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 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投资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崔松宁、杨柏、周凌宏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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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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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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