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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9-035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为解决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将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财会[2019]6号)及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相关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

值计量(包含原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以成本计量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除在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初始投资时,可选择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外,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预计不会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是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的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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