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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和公司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经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19年6月30日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经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19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2019年半年度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交易规则,

相关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对实际情况进行谨慎核查,我们一致认为: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就2019年可能新增的关联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关于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关于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经核查公司收购的武汉华中天经通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经公司”)拥有的光学星体跟踪器业务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经营情况,我们一致认为: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真实、准确,2018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数占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99.80%,不触发天经公司业绩补偿责任,符合公司与天经公司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相关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2019年半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序 号董事姓名签 名
1乔晓林
2裴晓黎
3赵力航
4左进明
5郝建林

2019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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