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9月28日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勇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波动、公司投融资策略以及行业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