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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奥传感: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4
苏奥传感 2018 年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的相关
规定,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和《江苏奥力威
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
公告,并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 OA 办公系统和公司公告栏张贴两种方式公
示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
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
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
                                                  苏奥传感 2018 年公告
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担任的职务。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备忘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业务人员和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在有效任期内,其他人员均在公司或下属公司任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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