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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关于为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因业务
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
以内(含)的综合授信,董事会同意以公司所有的 1000 万元人民币定期存单作
为质押物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于
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提请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宗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与上述质押有关的合同等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东滨路 4351 号荔源商务大厦 A 座 13、14、15
楼
     法定代表人:程宗玉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05 月 08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照明技术的开发,城市照明环境艺术设计(不含
限制项目),环境导视规划;城市及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
计专项甲级;标识设计及工程安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
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
程的设计及施工;城镇化建设投资;城镇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配套建设、
产业策划经营;项目投资;合同能源管理;LED 灯具及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
LED 显示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灯光智能控制系统技术的
开发;标识的制作;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及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LED 灯具及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LED 显示屏、太阳能
光伏系统的生产;标识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
计 928,660,288.66 元 , 负 债 合 计 337,489,044.17 元 , 2016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415,779,274.69 元,2016 年净利润为 100,541,614.14 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计为 1,185,483,707.81 元,负债合
计为 556,104,343.1 元,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52,875,649.85 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 66,738,120.21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存单质押担保
    担保金额:以公司所有的 1000 万元人民币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为公司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办理人民币 20000 万元以内(含)的全部
融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至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上述融资项下
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日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
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以公司所有的 1000 万元人民币定期存单作为质押
物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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