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因工作职责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 理冯发钧先生书面申请进行工作职责调整,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公司将安排冯发钧先生担任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冯发钧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62,592 股,锁定 时间为三年,目前全部处于限售期。经冯发钧先生本人承诺,在离任副总经理职 位后,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冯发钧先生的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谨向冯发钧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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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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