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昊志机电: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1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8-05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3)。
    2、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0 日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5 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公司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丽君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8,680,6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64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8,674,7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64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5,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
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
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终止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075,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254%;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46%。
    关联股东雷群先生、任国强先生、马炜先生、韩守磊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
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678,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01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9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
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7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