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建华先生关于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 质押登记日 | 质押登记解除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包建华 | 第一大股东 | 6,460,000 | 2017年1月23日 | 2019年1月16日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赣江中大道证券营业部 | 8.51%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包建华先生持有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75,88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78%,本次解除质押6,4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51%,占公司股份总数2.88%;
此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包建华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39,985,4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6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0%,尚余35,902,600股未质押。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建华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具备资
金偿还能力。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