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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5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1月15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甲一号泰翔商务楼4层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鸿飞先生主持会议。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79,594,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4959%,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75,442,9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67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151,9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王焕欣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79,594,9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957,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9,594,9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957,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4,9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957,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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