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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4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19-082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7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487,178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1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999,982.6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9,487.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72,423.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8,120,495.60元,加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72,423.81元合计人民币918,792,919.4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9,487,178.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39,305,741.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1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6,903.65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为61.9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为435万元(按贷款年利率4.35%计算)。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9年6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9年6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性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六、备查文件

1、《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

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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