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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关于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3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
                     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8]119 号),批复的主要内
容如下:
    一、同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不超
过 5 亿元,所筹资金 2.5 亿元用于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项目,2.5 亿元用
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本期债券期限 7 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
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
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本期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
20%、20%、20%、3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三、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英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四、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
间市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本期债券上市后,机构投资者、个人
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
    六、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应在批复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完毕。期间,
如按照有关规定需更新财务审计报告的,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应继续符合本期债券的发
行条件,在发行首日前 10 个工作日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七、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
露。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应置备于必要地点并登载于相关媒体上,债券募集说明书
摘要应刊登于《中国经济导报》或其他媒体上。
    本期债券发行后,应尽快申请在合法交易场所流通或上市,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交易场所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八、主承销商和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应向国
家发改委报送承销工作报告。
    九、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发债资金,并做好债券资
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债券本息按期兑付。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在债券
存续期内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或约定履行程序,并及时
公告,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
次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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