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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简述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关注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掏
空’自家公司”、“5亿关联交易惹祸”、“一边减持套现,另一边自家员工却在接盘”等相
关报道,公司高度重视,经过对相关信息的核查,现就有关报道事项进行澄清说明。
    二、澄清说明
   (一)关于“控股股东‘掏空’自家公司”、“5亿关联交易惹祸”的传闻
   1、关于标的公司和交易对方的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公司为成都魔力百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
“成都魔力百聚”),收购资产为成都魔力百聚100%股权,交易对方为成都魔力百聚的三个
股东,即:宁波魔力百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3.4%、赣州魔力百聚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8.6%、及赣州君子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8%,
交易完成后,成都魔力百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我们认为,部分媒体混淆了“标的公司”和“交易对方”的概念,将赣州君子兰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错误解读为收购的“标的公司”,是对广大投资者的重大误导,传
闻内容不属实。
   2、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成都魔力百聚的股东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魔力百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                                           53.4%       张颀            无关联关系
    伙)
    赣州魔力百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2                                           28.6%       张颀            无关联关系
    限合伙)
   3    赣州君子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8.0%   王迎燕、徐晶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的
    合伙)                                                        共同控制
                   合   计                 100.0%       /                /
    赣州君子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故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成都魔力百聚100%股权的预估值为
55,000万元,以此测算,赣州君子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款
预计为9,900万元,由此,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9,900万元,并非部分媒体传闻中夸大的5
亿元,传闻内容不属实。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待尽职调查工作
完成后,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定最终交易内容并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
易涉及的相关关联方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则进行回避表决。
    3、其他重要说明
    成都魔力百聚是一家移动互联网创新企业,具备大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应用和数字
营销服务的业务优势,主要合作伙伴包括:阿里巴巴、谷歌、百度、优酷、爱奇艺、smaato、
mobfox、smartyads等,是谷歌代理商之一。
    成都魔力百聚的详细情况、财务数据、交易方案等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74)。
    (二)关于“一边减持套现,另一边自家员工却在接盘”的传闻
    为支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潘乃云先生于2018年1月11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转让200万股公司股份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九折,部分媒体将上述转让解读为“一边减持套现,另一边自家员工却在接盘”,是对投资
者的重大误导。
    自上市以来,公司部分董监高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该等减持
行为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已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要提示
    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及时做好相关信
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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