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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4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郎晓刚先生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3日- 2018年12月14日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三新北路900弄610号上海立诗顿宾馆诺

丁汉会议室

6、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0,594,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943%。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0,584,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911%。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4、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732,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94%。

5、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田陌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0,594,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732,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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