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山鼎设计 公告编号:2018-063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止至 2018 年6月30日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9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35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252.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1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15.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37.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1-6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70.5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91万元。公司 2018年半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84.51万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3.78万元。
“区域业务拓展中心建设项目”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84.51 万元;截至 2018年 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767.7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鼎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
600265256)余额为 0 元。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 2016 年5月26日公告,业已完成该专项账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693541236)余额为 0 元,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 2016 年12月29日公告,业已完成该专项账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 2018 年6月30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招商银行成都分 行营业部 | 128905596610703 | 27,677,818.68 | 区域业务拓展中心建设项目 |
合 计 | 27,677,818.68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547.02 万元。2016 年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6,547.02 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17 年5月31日,“总部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该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6,612.44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372.76 万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66.61 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15 万元。“总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实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各环节,有效地控制支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鉴于“总部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72.7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 2017 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6月13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关于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 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767.7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均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737.00 | 2018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84.5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70.5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区域业务拓展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757.95 | 3,757.95 | 84.51 | 1,058.08 | 28.16% | 2018.12.31 | 否 | ||
总部建设项目 | 否 | 6,979.05 | 6,979.05 | 6,612.44 | 100.00% | 2017.05.31 | 本项目不单独计算效益 | 否 |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小计 | 10,737.00 | 10,737.00 | 84.51 | 7,670.52 | 71.44% | |||||
合 计 | - | 10,737.00 | 10,737.00 | 84.51 | 7,670.5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区域业务拓展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资金3,757.95万元,报告期末已投入募集资金1,058.08万元,占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比例为28.16%,较预计投资进度有所延缓。投入延缓的原因:该项目主要投资支出为与购置办公场所相关的房屋购置费、房屋装修费、基本预备费及涨价预备费,具体内容为在成都、西安、北京、上海、深圳核心区域购置办公场所,但目前上述区域的房产价格上涨较多,公司仍在积极寻找合适的办公场所。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6,547.02万元。2016年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17年5月31日,总部建设项目已经结项,项目累计投资金额6,612.44万元,项目初始拟投入募集资金6,979.05万元,项目结余金额(含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372.76万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66.61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6.15万元。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谨慎使用资金, 控制支出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鉴于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业经独立董事核查同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核查同意并于2017年6月12日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总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专户储存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