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 年 10 月 2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北路 23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尔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同意出具《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