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上优刀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优刀具”)于近日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时间 批准机关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
恒锋工具股份 GR201733001 三年 2017 年 11 月 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
有限公司 498 13 日 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
浙江上优刀具 GR201733000 三年 2017 年 11 月 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
有限公司 066 13 日 江省地方税务局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优刀具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
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及上优刀具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
三年(2017 年-2019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
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 年公司及上优刀具已按 15%的税率进行纳税
申报及预缴,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及上优刀具 2017 年各期的
相关财务数据,不影响公司对 2017 年年度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