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选举高志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签署<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5日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件:
高志会先生简历
高志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4月生,大专学历。自2018年起在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现任公司设备部主任。高志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宜担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