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神思电子股票代码:3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思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神思电子、上市公司 | 指 |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71037549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成立时间:2005年 02 月 01 日营业期限:2005-02-01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对科技项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不含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二、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 地区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王继春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济南 | 无 | 神思电子董事长 |
王继春先生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神思电子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被动稀释及自身资金需要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 67,714,900股股份,占神思电子总股本的40.00%。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被动稀释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股份7,200万股,占神思电子总股本的比例为4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股份 67,714,900股,占
现在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0%,以上持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情况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5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出售上市公司流通股4,28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57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日期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价格 (元) | 变动方式 |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14日 | 445,200 | 0.2699% | 13.5849 | 竞价交易 |
2018年12月17日 | 484,800 | 0.2939% | 13.1769 | ||
2018年12月18日 | 420,400 | 0.2549% | 13.0734 | ||
2018年12月19日 | 298,900 | 0.1812% | 12.8979 | ||
2019年5月14日 | 552,900 | 0.3266% | 15.038 | ||
2019年5月15日 | 760,600 | 0.4493% | 15.004 | ||
2019年5月16日 | 377,500 | 0.2230% | 15.059 | ||
2019年5月20日 | 1,800 | 0.0011% | 14.918 | ||
2019年5月20日 | 943,000 | 0.5570% | 12.980 | 大宗交易 | |
合计 | 4,285,100 | 2.5570% | -- | -- |
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募集资金事项非公开发行4,354,545股,于2019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9年3月22日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64,932,692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9,287,237股。2018年12月19日及之前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股本总数164,932,692计算,2019年5月14日及之后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照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69,287,237计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72,000,000 | 45.00% | 67,714,900 | 4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000,000 | 45.00% | 67,714,900 | 4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本次股份变动的主要原因:(1)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向交易对方发行4,932,692股,于2018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8年5月30日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3458%;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募集资金事项非公开发行4,354,545股,于2019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9年3月22日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097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累计被动稀释2.4430%。(2)神思科技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累计减持4,285,100股,主动减持比例合计2.5570%。上述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减少5.0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神思电子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神思电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31-88878969联系人: 李宏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 神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
股票简称 | 神思电子 | 股票代码 | 30047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200万股 持股比例: 45.00% |
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4,285,100 股 变动后数量:67,714,900股 变动比例:5.00% 变动后比例:40.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神思电子股票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 是□ 否■ |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