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及通讯召开,通讯表决。本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17日通过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陈勇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长陈涛先生与陈勇先生系兄弟关系,董事刘春兰女士与陈涛先生系夫妻关系,因此,前述3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涛、陈勇、刘春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与变更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激励对象人员、数量,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激励对象异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陈勇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长陈涛先生与陈勇先生系兄弟关系,董事刘春兰女士与陈涛先生系夫妻关系,因此,前述3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涛、陈勇、刘春兰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