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龙伟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鉴于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将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届满,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
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