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7人,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是根据公司2017年及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而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