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
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曾万辉先生、赖湘军先生、余小游先生,召集人:曾万
辉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伍志英女士、曾万辉先生、赖湘军先生,召集人:伍志
英女士。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喻丽丽女士、赖湘军先生、余小游先生,召集人:余小
游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喻丽丽女士、赖湘军先生、余小游先生,召集人:
赖湘军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