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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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唐新潮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5%)。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唐新潮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2月22日,唐新潮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该减持计划期间,唐新潮先生实际共计减持公司股份2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唐新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唐新潮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09-10 | 7.12-7.55 | 0.80 | 0.002%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09-13 | 7.23-7.72 | 49.40 | 0.14%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09-14 | 7.29-7.58 | 0.67 | 0.002%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09-19 | 6.84-7.18 | 0.62 | 0.002%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09-21 | 7.07-7.37 | 9.12 | 0.03%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09-25 | 7.15-7.45 | 6.32 | 0.02%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09-26 | 7.16-7.35 | 91.48 | 0.25%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09-27 | 6.80-7.20 | 75.16 | 0.2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10-08 | 6.81-7.09 | 4.43 | 0.01% |
合 计 | -- | -- | 238.00 | 0.65% |
注:(1)唐新潮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 司实施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2)本公告中“比例”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唐新潮 | 合计持有股份 | 2990 | 8.20% | 2752 | 7.5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90 | 8.20% | 2752 | 7.5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唐新潮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 项与
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唐新潮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唐新潮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届满,唐新潮先生如未来 有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唐新潮先生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唐新潮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