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 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
股东江涛先生、股东唐新潮先生和股东林学勤女士的书面通知,获悉江涛先生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2,982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4.92%,占公司总
股本的 8.05%)分别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林学勤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2.8682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2.66%,占公司总股本 0.14%)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148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7.45%,占公司总股本 0.4%)质押给华
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唐新潮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38 万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7.96%,占公司总股本 0.64%)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第一大
股东名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 质权 押占其
股东及 用途
称 (万股) 日期 期日 人 所持股
一致行
份比例
动人
办理解
2018 年 除质押 华泰 补充
江涛 是 300 2.51%
2月1日 登记手 证券 质押
续之日
办理解 华泰证
2018 年 除质押 券(上 补充
江涛 是 832 海)资 6.95%
2月2日 登记手 产管理 质押
续之日 有限公
司
办理解
2018 年 除质押 华泰
江涛 是 1,850 15.46% 质押
2月5日 登记手 证券
续之日
办理解 华泰证
除质押 券(上
不是 148 7.45%
2018 年 2 登记手 海)资 补充
林学勤
月1日 续之日 产管理 质押
有限公
司
中国国
办理解 2.66%
际金融
2018 年 2 除质押 股份有 补充
林学勤 不是 52.8682
限公司
月1日 登记手 质押
续之日
办理解 华泰证
除质押 券(上
不是 130 4.35%
2018 年 2 登记手 海)资 补充
唐新潮
月1日 续之日 产管理 质押
有限公
司
办理解 华泰证
除质押 券(上
不是 108 3.61%
2018 年 2 登记手 海)资 补充
唐新潮
月2日 续之日 产管理 质押
有限公
司
2、股东股份累积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涛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1,967.5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2.29%。其中本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98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5 %。江涛先生累积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989.5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的 66.76%,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6 %;林学勤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 1987.5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6%。其中本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868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林学勤女士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523.5617 万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76.66%,占公司总股本的 4.11%;唐新潮先生共持有公司
股份 2,9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7%。其中本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3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唐新潮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608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3.78%,占公司总股本的 4.34%。
3、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江涛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未来
变动如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
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