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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2017年3月29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4
国金证券关于厚普股份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
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厚普股份
本次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本为56,4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967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7,800,000股,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14,800,000股,于2015年6月11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3,000,000股,自
公司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后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56,400,000股变更为71,200,000股。
    2、201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5年8月20日,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决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784,000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本次限制性
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71,200,000股变更为73,984,000股。
    3、根据2015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5
年9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公司总股
本73,984,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
73,98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7,968,000股。
    4、根据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
                          国金证券关于厚普股份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200,000股;根据
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5年半年度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调整机制,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相应调整为400,000股。
    2016年7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决定2016年7月8日为授予日,以23.73元/
股的授予价格对1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0股。本次激励对
象王俊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40,000股,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
票总量为360,000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4,832,8000股。
    5、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共四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于2016年8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由148,328,000股变更为148,30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8,328,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48,308,000元,
    目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48,30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369,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41.38%。
   二、限售股份解锁及张俊先生的相关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限售股份已于2016年6月13日上市流通,公司
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已于2016年9月9
日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离任董事张俊先生,其申请解除限售的
股份包括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4万股(原为7万股,2015年半年
度分红方案实施完毕后变更为14万股)及其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股
份追加限售后限售期届满应予解除限售股份1.6万股,合计15.6万股。
    张俊先生于2016年4月22日辞去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相关承诺及后续追加的股份限售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国金证券关于厚普股份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月内不得转让。截止目前,张俊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同时,张俊先生不存
 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4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张俊先生所持156,000股(包括首发限售股份
 及追加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
 股东名称                                                                         备注
              首发限售            股权激励        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
                                                                                   质押
   张俊         140,000            40,000          156,000        26,000
                                                                                130,000 股
     注 1:张俊先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 2 万股,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分红方案实施完毕后
 变更为 4 万股,第一次解锁 1.6 万股,追加限售 1.6 万股。
     注 2:上述已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 目
                          数量     比例(%)   数量(+增、-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61,369,800       41.38        -156,000        61,213,800        41.27
 个人类限售股       52,969,800       35.72        -156,000        52,813,800        35.61
 机构类限售股       8,400,000        5.66            0             8,400,000        5.66
二、无限售流通股    86,938,200       58.62        +156,000        87,094,200        58.70
     合计          148,308,000           100         0            148,308,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厚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后续追加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厚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厚普股份本次
                         国金证券关于厚普股份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国金证券关于厚普股份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宏                       杜晓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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