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8月9日以通讯、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所有监事,并于2019年8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玮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陈虹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