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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调整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1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电气 公告编号:2018-046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调整担保额度的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博晟”)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现根据武汉博晟经营规划,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将向武汉博晟提供担保的额度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拟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额的最高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二)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积硕”)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融资。现公司拟向厦门积硕提供最高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拟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额的最高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为武汉博晟及厦门积硕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名称: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05月16日法定代表人:贺小明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华中曙光软件园2号楼4楼401、412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安防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公司的关系:武汉博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博晟的资产总额为6,336.31万元,负债总额为2,695.38万元,净资产为3,640.9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971.63万元,利润总额1,159.08万元,净利润1,006.41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武汉博晟的资产总额为6,600.75万元,负债总额为2,679.54万元,净资产为3,921.22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1,826.76万元,利润总额213.58万元,净利润280.29万元。

(二)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名称: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04月14日法定代表人:芦跃江注册资本:2999.9999万元住所:厦门市软件园望海路19号704单元

经营范围: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工厂设备、堆垛机、非标自动化设备制造及方案设计,不含须经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不含造价咨询);管道和设备安装;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局域智能物流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销售、安装、维护及咨询服务;智能轨道小车物流传输设备制造及方案设计;气动管道物流传输设备制造及方案设计;自动导引运输车物流传输设备制造及方案设计(制造仅限委托分支机构代为加工)。与公司的关系:厦门积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厦门积硕的资产总额为10,088.48万元,负债总额为3,062.01万元,净资产为7,026.4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6,565.74万元,利润总额2,634.32万元,净利润2,262.57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厦门积硕的资产总额为10,808.62万元,负债总额为3,574.69万元,净资产为7,233.93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2,689.47万元,利润总额223.27万元,净利润207.4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本次为武汉博晟、厦门积硕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武汉博晟、厦门积硕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其各自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其各自授予的担保额度。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一)董事会意见

武汉博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公司增加对武汉博晟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其顺利融资以及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厦门积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公司为厦门积硕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融资以及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为武汉博晟提供担保额度,可提高子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追加为武汉博晟担保额度,系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被担保对象厦门积硕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厦门积硕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厦门积硕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担保额度及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追加为武汉博晟提供担保额度及对厦门积硕的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87%。公司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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